抗震支架的設計理念及抗震措施
文章出處:潘寶安發表時間:2021/9/17 9:06:19
抗震支架的設計理念及抗震措施:
1、建筑結構規整性
1、建筑結構規整性
建筑設計規范要求設計人員在進行建筑結構抗震設計時,必須通過對抗側力的結構進行綜合的平面規劃,以使整體結構具有對稱性、規整性、勻稱型,抗震支架的抗側力的構件強度從下到上逐步地減少。
具體來講,在設計時,設計人員適合以規則及對稱的形狀作為平面結構的構造形式,并利用樓蓋來調整建筑結構的整體性,使樓蓋發揮水平個班的作用,從而實現對慣性力的聚集與傳遞,支架豎向的抗側力構件可以將產生的破壞力均勻分散開,繼而使整個建筑達到對于的有效應對。
2、建筑的結構剛度
發生的作用力一般為雙向,設計人員進行建筑設計,必須通過建筑可以從任意一個方面實現對于作用力的有效抵抗,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設計者必須要為水平面中的主軸兩個方向上的結構剛度控制于合理的水平。
同時,結構剛度的設計還必須要可以防止建筑結構過度變形,即通過適當加入柔性的結構,對外力進行分擔,以避免建筑在瞬間的強大破壞力作用下產生整體結構變形,繼而倒塌造成人員傷亡,此種結構的剛柔度,大致控制為抗側力結構比建筑規范中規定的整體穩定性、水平位移度等方面的限值適當稍大即可。
3、布設抗震的防線
建筑的抗震結構體系包括諸多的結構分體,這些分體協同合作,繼而該建筑消減的影響。災害的發生具有多次性,主震過后還會有多次余震,而且每次震級不一,設計人員應當盡可能多的設計多道抗震防線,以建筑在多次余震的影響下依舊能夠不受到大的破壞。具體來講,這些抗震防線必須要以有效的布設方式,安置于建筑結構的內部與外部,同時盡可能地通過有效地處理結構剛與柔的關系,使建筑結構獲得足夠的延展性以及抗倒塌的能力。
4、恰當處理結構荷載
設計人員將抗震理念應用到結構設計中,要同時建筑結構設計的優化及建筑對震害的有效抵抗,應當遵循強弱協調的原則來進行設計,即合理地提升柱、剪、節點、壓力中心等位置的強度,并適當地消弱梁、彎、桿件、拉力中心等部位的強度。具體來講,設計人員要使柱端比梁端承受的實際承載力高,桿件具有的抗剪力比抗彎力高,避免節點早于構件被破壞,桿件破壞時,受壓區域的混凝土承載力要高于受拉區域的鋼筋承載力。
5、合理選擇抗震位置
設計人員對建筑結構開展抗震設計,必須要選擇具有優勢條件的抗震場地,并避免在震害影響重大的地段進行建筑建設,以切實地借助自然地理條件,消減災害的反應。比如,建筑中的軟弱地質區域、地質分布不均勻區域,都不應為抗震場地。如果必須在類似的區域進行抗震設計,設計人員首先需要開展地基處理設計,抗震地基結構達到足夠強度以及規范狀態之后,才允許設計人員展開具體的抗震設計。
6、優化設計整體結構
建筑結構設計人員在進行抗震設計時,必須考慮結構體系對于抗震效力產生的影響,以及對不同的結構體系布設抗震措施,所產生經濟影響與安全度等問題。因此,設計人員必須結合以下幾點原則,做好對于整體結構體系優化設計,即:設計人員進行結構設計時,必須要為結構保留一定的余度,當某部分結構遭遇破壞之后,剩余的結構可以對所要承擔的作用力進行均衡的分配,部分構件的破壞不會影響到建筑的整體結構的抗震性能;設計人員必須將抗震設計中震害影響力的傳遞路徑清晰地標注于結構簡圖中,結構設計的全部過程,都能夠顧及到抗震設計的要求,繼而使豎向構件受力實現均勻,而各個結構可以實現應力傳遞的連續性。
7、抗震設計具體構造
設計人員應當結合不同的建筑結構類型,為建筑選擇適當的抗震構造,建筑整體結構可以和抗震的構造一同發揮作用,實現對于震害的有效消減。比如,采用磚混結構的建筑,其抗震設計要采用水平圈梁加內外連續墻的構造,其水平圈梁可以為各部分構件施加約束力,以表面構件在遭遇強大的外力時出現散亂的問題,而內外結構墻則可以加強建筑的塑性變化與位移程度,建筑結構具有良好的延展性與整體性,從而避免建筑結構墻體在影響下出現開裂等問題。
8、非結構部件處理
填充墻的布置:砌體填充墻不同于輕型隔墻,盡管均為非承重構件,但它具有較大的抗側移剛度,所以不能隨意布置。在建筑平面上,填充墻的布置力求對稱均勻,以免造成結構偏心。沿房屋豎向,填充墻應連續貫通,以避免在填充墻中斷的樓層出現框架剪力的驟增。在框架結構中當必須采用砌體填充墻作維護墻時,應采用有效的措施防止床裙墻對框架柱產生的嵌固作用,防止短柱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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